校内各单位:
我校现有3台旧机动车辆: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鄂A1A120,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鄂AE4648,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鄂AEY125;分别因尾气排放不合格和维修费用成本高的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按照校长办公会精神,资产管理处委托一家专业车辆评价机构(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对上述3台车辆进行了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结论为建议报废。鉴于专业评估机构意见,并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意见,我处拟将3台旧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置。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现进行报废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2日到4月19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资产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8756039。
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