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8年度新增资产采购、验收、登记、支付工作已于2018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夯实学校创建优质高职院校的数据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4号)要求,制定2018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及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2018年12月15日
2、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房屋物资等。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步骤及时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基本情况清理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单位自查(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3日)
学校各二级单位在已完成的学校固定资产网络核实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度本单位新增资产验收、登记工作,从学校固定资产系统导出本单位资产台账。根据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核实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人、点”信息及教学专用实验实训设备使用记录,资产条码贴附情况。做好固定资产核实记录,根据核实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系统数据。
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7年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整改要求,请学校各二级单位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武交院资[2016]79号)梳理本单位2018年度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进销存登记簿备查。
2、学校检查(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0日)
学校资产、财务、审计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小组对各二级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二级单位资产台账的建立情况(后附导出指示图)
(2)固定资产抽查盘点
对各二级单位截至到2018年12月15日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盘点,主要检查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人、点”信息是否准确?资产条码贴附是否到位?教学专用实验实训设备使用记录是否完备?
(3)本单位年度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情况
3、整改阶段(2019年元月2日-2019年元月7日)
资产管理处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书面反馈给相关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按要求整改。
三、工作要求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是应《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4号)要求开展的学校资产管理年度例行清查工作,将结合学校年度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进行,结果也将运用于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请学校各二级单位重视。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