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武交院资[2020]35号)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拟按规定程序处置空气能热泵供水系统,该固定资产原值为90万元,于2012年8月安装完工并投入使用,截止到目前使用时间超过十年,已远远超过法定规定使用年限和合同规定的2年质保期,因部分零部件停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因学校教学发展的需要,对原来房屋的功能进行了变更,导致空气能热泵供水系统已停用。现拟对其申请处置。
现进行报废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到4月10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27-88756039。
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3年4月4日
温馨提示:1、按上级文件要求,资产处置要公示。
2、公示期完,后续资产处置按招标流程公开竞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