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公租房轮租人员资格公示已完毕,
为了有序开展公租房轮租配租工作,现将公租房轮租配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通过本轮公租房轮租配租资格审查的
16
名教职工于2017年
7
月
4
日上午9点
30分
到行政楼317按公示的计分排序顺序点房;
2.承租人凭《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房屋履约保证金缴费单》到财务处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财产押金(新增申请整租的承租人缴纳费用合计1600元/套;换租不缴纳费用
;合租转整租补齐差额
);
3.承租人凭财务处开具的收据到资产管理处签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租房租赁合同》,本次轮租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间为2017年
7
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4.承租人凭《公共租赁住房个人选房确认书》到总务处办理腾退及入住手续。需要办理腾退手续的承租人,需在收到《公共租赁住房个人选房确认书》之日起2日内完成腾退,办理完成腾退手续后方可办理入住。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