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武交院资[2022]54号)第九条规定,为做好2024年学校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在3月20日(星期三)16:50时前编制并提交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详见附件1),计划表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叶珩,联系电话:027-88756131)。
2.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项目分类标准(详见附件2),根据部门预算,对同类项目进行整合汇总,按项目集中编制(教学耗材可分上、下半年两个项目)。未列预算的项目不得编入计划。
3.预算额度在1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全部编入计划(续签合同的无需编入)。因工作疏忽导致本次遗漏、应编未编的,后期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各部门说明理由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增列,同时记入年终考核档案。
4.已经开始采购的,按采购申请审批的预算金额填报,并在备注中注明“已申请采购”。采购项目兼有货物、工程或服务两种以上的采购对象,按采购对象所占资金比例最高者确认其属性。工作进度计划中项目启动日期为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始实施日期,填报时应充分考虑采购及合同签订所需时间。
5.我处将按规定对各部门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审核,根据招标采购程序要求编制并公布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和学校部门项目采购计划。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全盘考虑本部门年度工作需求,认真编制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时间节点及时提交,避免因部门原因影响整个学校采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特此通知
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