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学校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窗体顶端
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财〔2020〕1 号)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武交院资〔2020〕35号)等有关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学校拟处置一批购置年代久,设备技术性能落后,故障率高,设备残旧、损坏、机件老化的资产,经相关部门现场核实,鉴定已无使用价值和维修价值,资产总额为318.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总务处提交拟处置设备一批,总价值81.15万元。主要是为学校南区食堂和配电室拟改造升级,已无法使用的相关设备等,予以申请报废处置。
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汽车学院、交通工程学院、船舶与航运学院、物流学院提交拟处置设备一批,总价值116.02万元。主要是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现场核实无法使用的计算机、各种教学实训设备、学生桌椅、空调等。而且这些设备存放在各学院实训室内,影响教学实训的开展以及存在安全隐患,予以申请报废处置。
3. 图书馆、档案馆、校办、公共课部、教务处、财务处等行政部门提交拟处置设备一批,总价值121.44万元。主要是信息中心教室、行政部门办公室中达到使用期限、经现场核实无法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行政办公设备,予以申请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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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现进行报废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到11月23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8756039。
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0年11月17日
温馨提示:1、按上级文件要求,资产处置要公示。
2、公示期完,后续资产处置按招标流程公开竞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