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为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应有的作用,依照《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武交院资[2017]10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18年度公租房轮租工作。凡2018年1月10日(含)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编在岗教职工具体指: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学校编制管理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有需要申请租赁学校公租房的职工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资产管理处。
提交时间:2018年1月11日下午4:00前
提交地点:行政楼317
联系人:高淑婧 电话:88756039
附件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武交院资[2017]104号)
附件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共租赁住房轮租方案》(2018年1月)
附件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表》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