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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公务印刷项目财务报账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公务印刷管理,学校各单位公务印刷报账请按下面要求执行。
一、公务印刷承接单位必须为学校招标中标单位。
二、公务印刷项目原则上须为合同中的印务明细项目。
三、印刷完成财务报销时,须提交由印务承接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印务承接明细》(见附件)。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6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印务承接明细.doc
】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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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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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印务招标中标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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