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决定对学校2018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就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18年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签订情况(含临时场地出租出借)。
(二)截止目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租赁费用收缴情况(请附缴费的财务凭证号)。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请各部门填写检查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请部门签字盖章后并出租出借合同复印件,于9月30日上午12:00之前提交到行政楼317,汪老师收,电子版发邮箱1026151536@qq.com。本部门2018年年度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的,请在检查一览表上填写“无”并加盖部门签章后,于9月30日上午12:00之前提交到行政楼317,汪老师收,
三、检查注意事项
本次检查是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及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情况的综合检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检查本部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资产出租出借是否签订合同,资产收益是否按时足额上缴财务处。我处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如果出租出借已完成招标或商务谈判,合同尚在会签流程中的,相关部门也需填写本次检查表格,备注相关合同进行状态,待合同签字完成和租金缴纳完毕后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18日